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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业时评:桶装水抽查不合格率高 应严肃问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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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-05-08 13:56:40 点击数:3268 作者:水事易

国家食药监管总局通报了近期食品监督抽查情况。其中桶装水不合格率达到了11.9%。抽检结果显示,桶装饮用水微生物超标问题严重,小企业大桶水问题多发。生产企业环境卫生、工厂卫生条件不达标,引起大桶水细菌菌落总数超标;管道清洗消毒不彻底;过滤装置相对落后;产品出厂检验制度没完全落实。(5月6日新华网)

市场上光明正大销售的桶装水,不合格率竟然超过一成,这让人难以接受。不过如果只有一成多的桶装水不合格,似乎比我们想象的要好——对于桶装水的安全问题,媒体曾经有很多报道,比如“北京桶装水一半有假”,比如“桶装水水桶大多有毒”等。

让人困惑的是,桶装水似乎一直处在监管的空白地带。在很多地方,租个民房搞套设备,就可以堂而皇之地生产桶装水。

为什么桶装水问题迟迟得不到应有关注?一个可能的解释是,毕竟桶装水还没闹出过什么“大事”——比如立即“喝死人”之类。可谁都知道,各种潜在的健康危害,早已随着一桶又一桶不合格的水,流入到一个又一个貌似“坚强”的胃里。

食药监总局的抽样调查,无异于对桶装水问题的“旧事重提”。借着自上而下的力量,也许能在短期内推动一场“执法运动”。可如果要给这个“执法运动”加个“保质期”的话,又会是多久?更重要的是,桶装水超一成不合格,展示的不只是混乱的桶装水市场,更是失责的桶装水监管。放眼全国,桶装水超一成不合格,监管又有多少不合格?

超高的桶装水不合格率,背后必然是超高的监管不合格率,对此不能再搞“下不为例”了,而是应该立即进行严肃问责。否则,只要监管者可以无责,桶装水市场就干净不起来。同样,对不合格的桶装水企业,应该根据违法情节和违法程度,该赔偿的赔偿,该严惩的严惩,该驱逐的驱逐,该追究刑责的追究刑责。凡在市场上公开销售的桶装水,消费者都有理由认为其已经达到安全标准,达标不是什么高标准,而是底线要求。

来源:法制时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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