市民田女士花了2400元买了一台净水机,却发现净水机不净水,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,要退货时却遭到拒绝,愤而投诉,最终得以成功维权。
田女士在中大义乌商贸城某电器店购买了一台净水机,价值2400元,6月中旬开始使用。在使用过程中,田女士按照说明中的方法检测水质,发现水质有异常,就找到商家要求解决问题,商家也多次联系生产厂家,可是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。于是,田女士要求退货,商家却拒绝退货。眼看问题难以解决,田女士就拨打12315维权电话投诉。禹王台工商分局12315举报中心的工作人员立即联系田女士了解情况。经核实,田女士反映的情况属实,该中心的工作人员遂组织双方进行调解。在工商人员的调解下,商家最终无条件退回田女士货款240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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