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,是促进农业灌溉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的客观要求,也是确保农田水利工程良性运行的内在要求。
一要明晰农业初始水权,实行用水总量控制、定额管理;
二要推进工程产权制度改革,落实管护主体及其责任;
三要规范组建农民用水合作组织,充分发挥其协调管理职能。
坚持政府和市场两手发力,加快建立科学合理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和保障机制,培训班上,水利部财务司负责同志对国家发展改革委、财政部、水利部、农业部联合印发的《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方案》进行了解读。有关司局代表就编制试点实施方案进行了专题讲解和答疑。联系单位与对口试点省份进行了对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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